临床中我们经常碰到有人说家庭困难,提出要出卖角膜,我国法律明文规定,任何人体器官包括眼角膜,都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买卖。买卖人体器官既违背伦理道德,又会诱发犯罪。按照我国《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买卖人体器官本身是违法行为,即便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,也应视为无效合同。
另一种情况就是家人有眼病,爱家人心切,要把自已的角膜移植给家人,我们只能对这种无私的爱心所钦佩,但是我们不主张,这样有背于医生的职业道德,医生的职业就是治病救人,怎么可以为了救一个人而去伤害另一个人呢?而且这种做法也是得不偿失!